产品保修条款:     
     
为了能使广大消费者放心、满意的使用我司产品,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定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制度。         

1.消费者由购买之日起一年内,若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故障可免费保修(由本公司技术人员判定),维修时替换的零件归本公司所有。

2.对于不满足免费保修服务的消费者,我公司依然提供技术服务,当维修需要更换零件时只收取材料费,免收人工费,维修时替换的零件归本公司所有。

3.购买时间以经销商开出的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1)一切由个人因素暴力损坏导致的折断、压烂、水浸、外壳破损、变形等;

2)不按说明书使用或未依据说明书指示的环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损坏等;         

3)未经本公司同意,用户私自拆卸、修复、改装产品等;        

4)购买我公司产品后因不良运输造成的损坏;         

5)因其它不可抵抗力(如水灾、雷击、地震、异常电压)造成的损坏;        

6)正常用旧、磨损、破裂及浸染等;

7)超出保修期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司拒绝提供维修服务:       

1)不属于本公司的产品(如假货);        

2)不能出示有效购物凭证、保修卡正本,或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

6.产品外观损伤、产品附件缺失及其他装饰物损失等项目,不在保修服务之列。

7.我司保修服务不包括运输费用,不提供上门服务。

8.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奥达森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并保留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本条例进行修改的权力。

9.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用户由产品原因而引起的有形和无形损失以及由第三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我司不负有任何责任。

10.本条例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内有效。

全国服务热线:0755-29183855    粤ICP备11028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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